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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09-06  浏览: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4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机制,更好地支持我市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我委在总结企业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评价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现就做好评价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关于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以后,我市实体零售企业积极主动创新转型,从商品结构、业态组合、经营模式、服务质量等方面持续发力,体验化、智能化、连锁化、线上线下融合及百货自营取得了新突破,形成了一批引领全国发展的典型企业和具有天津特色的业态模式。各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强化政策引导、注重简政放权、完善市场服务体系、促进公平竞争,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环境进一步优化。但同时,仍有部分企业固守传统经营理念,创新动力不足,创新招法不多;有些企业盲目跟风,重视硬件改善,忽视经营模式和服务功能提升,创新效果不佳。有的区过分强调企业的自主性,缺乏规划引领和政策推动,存在重复建设和业态空缺现象,无法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有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动企业创新转型缺乏有效手段,对行业指导力度不够。制定《评价体系》是深入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创新转型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对促进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强化行业管理、推动消费升级有重要作用。


  二、评价内容


  《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企业基本情况表》和《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指标评分表》。《指标评分表》分别适用于百货店、购物中心和超市,奥特莱斯、专业店等零售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参照其中一类执行。《指标评分表》在指标内容设置上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级指标主要包括商品结构优化调整、业态经营优化升级、经营模式创新转型、卖场环境提升改造、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经营效益持续改善等六个方面。《指标评分表》设置总分为300分,其中基础分值200分,浮动分值100分,设置浮动分值目的是鼓励企业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的作用,使评分结果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企业创新转型实际效果。


  三、组织实施


  按照企业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重点零售企业创新转型情况开展评价。


  (一)零售企业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指标评分表》,形成创新转型自评报告,报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向市商务委择优推荐。推荐时填写《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优秀企业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连同《企业基本情况表》、《指标评分表》和企业自评报告,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报市商务委。


  (三)市商务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企业创新转型效果进行测评,形成评价结果报告。


  (四)对绩效评价较好的企业,市商务委适时予以公布,并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企业,以指导其更好的创新转型。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底,我市大中型传统零售企业在业态、服务、经营方式和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转型比例超过85%的重要目标,并要求市商务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评估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主动做好评价体系的宣传和解读,协助区内重点企业明确创新转型的方向和路径,积极组织区内重点零售企业进行评价。各区推荐的企业数量和企业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各区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二)要注重发挥评价工作的实际效果。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评价体系的作用,通过评价掌握企业发展现状和困难,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加强研究分析,及时做好政策推动和服务指导。各区要把评价工作与政策引导结合起来,把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和重点帮扶的企业全部纳入评价范围,通过评价结果评估政策和服务效果,及时做好政策优化和工作调整。市商务委在资金支持等政策制定中将充分参考企业评价结果和评价企业的意见建议。


  (三)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评价工作中要注重总结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引领消费和发展的商业模式、经营业态及商品品牌,涌现一批在全国及京津冀地区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实体零售品牌企业。一些典型做法及时报送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将通过天津商务网及各大媒体予以宣传推广。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不断完善政府引导推动、行业协会带动、企业主动转型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企业在创新转型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转型的意愿和活力。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财政、税务、金融、人才、技术、标准化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探索,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引领、标准推动、简政放权、财税支持和金融支撑,不断完善市场服务体系,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要注重商业布局规划的完善与实施,避免出现新的不均衡;要注重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与落实,避免出现新的同质化。


  本文件及附件在天津商务网(http://www.sww.tj.gov.cn/)上予以公开,各有关单位可登陆查询。


  附件:1.《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2.《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指标评分表(百货店)》.doc


  3.《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指标评分表(购物中心)》.doc


  4.《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指标评分表(超市)》.doc


  5.《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企业推荐表》.doc


  2018年9月3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流通处 董传坤;


  联系电话:58665972;传真:58665839;


  电子邮箱:dongchuankun@sww.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