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商务服贸〔2018〕12号)要求,市商务委委托新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
现将通过审核的第二批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2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刘继兵 电话:58665512
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罗欣 电话:13820168528
附件: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发展项目审核结果.doc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