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18]2367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发展改革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市属有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按照“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工作思路,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做好重大项目储备,根据《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启动本市2019年度市政府重点工程征集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应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整治促提升、“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等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聚焦城市副中心、冬奥会冬残奥会、“高精尖”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加快补齐短板,实现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各项工作安排,项目申报重点包括:
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副中心、冬奥会、疏解整治促提升以及一体化建设等项目。
二是生态环境提升项目,主要包括:清洁能源、水生态及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项目。
三是“高精尖”产业项目,主要包括:三城一区建设、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绿色
制造及智能制造等项目。
四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轨道交通、城市路网、枢纽及停车设施、综合管廊、供水工程等项目。
五是民生改善项目,主要包括:政策性住房(含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便民设施等项目。
六是其他重点工作事项涉及项目。
二、项目分类
本次征集的项目分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年度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两大类。
(一)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
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分为续建项目和计划新开工项目两类。优先选取已列入本市2018年重点工程计划、当年尚未竣工的续建工程结转为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优先选取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列入2019年计划新开工项目:1.预计将于2018年底前明确选址意见并完成土地预审;2.预计将于2019年3月底前取得可研批复;3.预计将于2019年6月底前取得规划设计方案批复;4.涉及征地的,预计将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征地结案,涉及
拆迁的,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迁结案;5. 预计将于2019年11月底前取得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应尊重建设规律,指导项目单位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投资、建设计划。
(二)2019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
项目处于前期手续办理阶段、暂不具备开工条件,但已列入各类市、区政府重点工作计划中,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预计在2020-2021年可具备开工条件。
申报方式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确认”方式,申报系统地址为http://fgw.beijing.gov.cn/zdgcdd。
(二)项目单位网上申报。请各项目单位自行在申报系统上注册账号(注:若某单位涉及多个下属单位,为便于管理,可由牵头单位注册账号,各下级单位使用同一账号申报项目),申报项目。按照项目不同类型,需分别选择不同的责任单位。具体如下:市属企业集团跨区项目责任单位为行业主管部门,其他项目责任单位为属地区政府。
(三)责任单位网上审核推送。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
府使用过往年度本市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不清楚本单位账号的,可拨打咨询电话83536355查询),对各自主责项目进行审核,最终确认需上报的项目清单,集中推送至系统后台。
(四)线下书面确认。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时,需书面报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区政府。各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后台推送最终申报项目清单后,需同步将最终申报项目清单打印出来,附上书面意见反馈市发展改革委,以便确认核对。
三、工作要求
(一)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发展改革委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代通知相关项目单位抓紧申报2019年度市政府重点工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落实项目申报有关工作,自收到本通知5日内反馈具体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83536355咨询。
(二)书面材料及纸质版表格需经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赵汉卿、徐玉金; 联系电话:66415588-0748、0726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王德志、郝青青; 59958916、59958917;
邮箱:chenwj@bjpc.gov.cn ; 传真:66419299;
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东座7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