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促进商贸物流加快发展,培育一批重点商贸物流园区(中心)和商贸物流企业。经厅领导同意,我厅于近期开展第六批重点商贸物流园区(中心)和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认定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申报。按照企业自愿申报、设区市商务部门初审、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厅党组研究等程序进行认定,省商务厅下发认定结果通知并授牌,对认定的单位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将本辖区内申报单位的材料,于2018年11月10日前统一报送省商务厅(现代服务处)。
联系人:蔡金伟,联系电话:0791-86246511,传真:0791-86246514
附件: 1.《江西省重点商贸物流园区(中心)和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认定办法(暂行)》
2.江西省重点商贸物流园区(中心)申报表
3.江西省重点商贸物流企业申报表(点击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