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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12-05  浏览:


  各设区市(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陕西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8〕62号)文件精神,我厅对“拍卖业务许可”、“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审批(初审)”四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进行了优流程、减材料、压时限、降收费的改革,逐项制定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具体管理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陕西省拍卖业务许可“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措施.doc


  附件3:陕西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初审)“证照改革”事项措施.doc


  陕西省商务厅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