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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资金政策

关于下达2018年贵州省级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07-12  浏览:

  黔农办发〔2018〕120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县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局、农业园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提高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质量效益和竞争力,2018年省农委、省财政厅下达了省级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资金6300万元。为确保实施好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安排县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下达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工作任务


  (一)完善县域内省级重点园区功能定位。按照园区设施完善、科技领先、融合发展、市场运作的建设原则,优化园区区域布局,补齐功能缺失短板。围绕主导产业,确定现代种养区、农产品加工区、科技应用区、创新孵化区、综合服务区等功能板块,提升建设质量。


  (二)加强园区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园区水、电、路、讯、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原料生产基地。开展筛选分级、清洗烘干、包装贴牌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发展以茶叶、蓝莓、刺梨、食用菌、中药材等为代表的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推动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加强园区保鲜仓储、冷链物流、产地交易等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拓展市场营销渠道。培育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建立园区农产品展示直销平台和窗口。发展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为代表的园区第三产业,加强园区农产品展示中心、科普教育中心、休闲辅助设施和旅游厕所等公益性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园区特色和市场需求,探索农旅结合、农科结合、农文结合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资金安排县省级园区综合产值比上一年度增长10%。


  (三)推进园区农产品绿色生产。积极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蔬菜、水果等规模化连片基地的升级改造,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组织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生产基地无公害认证比率达到75%以上。


  (四)建设园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组建园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育代插、承包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发展“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模式,为园区农户提供便利服务,带动发展生产。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用于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园区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农业设施和装备建设,包括标准棚架、温室、喷滴灌等设施,农、林、牧、渔机械,循环农业、废物利用设备,以及农产品分级包装、加工、保鲜冷藏及质量检测等设备;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及农产品品牌建设,包括农业物联网、绿色生态、质量安全等技术示范应用推广,农业信息管理、市场与品牌创建等;园区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


  三、开展资金绩效评价


  资金安排县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等文件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省级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抽查;市级农业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县、项目承担单位要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项目须于2018年底前完成验收。县、市农业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由市(州)农委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农业园区处。


  资金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按照县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县级资金整合使用方案于7月31日前报省农委农业园区处备案。


  联系人:赵颖,电话:0851-85288738,邮箱:gznyyqb@163.com


  附件:2018年省级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资金工作任务及绩效指标表.pdf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7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