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商务委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流通〔2017〕36号)、《天津市商务委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内容调整的补充通知》(津商务流通〔2018〕34号)等文件要求,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委托天津市商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康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申报的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等27个项目,对2016年度投资额作了剔除,专家组重新核定了符合文件规定的投资金额。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委反馈。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58665682 传真:58665839
附表:供应链体系建设类第二批验收合格项目及核定投资金额.xls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