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陕西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9-01-25  浏览:


  陕商函〔2018〕836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8〕453号),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保供、促进消费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稳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当前,我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节日期间消费需求多样,低温雨雪雾霾等极端天气、非洲猪瘟及其他影响市场不稳定的因素依然较多。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了解当前市场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两节期间商务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紧密合作,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及当前市场形势,认真细化市场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措施,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保供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要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企业骨干作用,拓宽供应渠道,加强产销衔接,重点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主销区要主动加强与周边省份及其他主产区协调,增强猪肉供给,提升保供能力,做好猪肉及其替代品市场供应。要加强储备管理工作,适时投放储备商品,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三、主动促进消费,激发消费潜力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科学把握消费升级趋势,紧抓“两节”旺季有利时机,因时顺势扩大消费,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要把握岁末年初居民消费热点,结合本地风俗历史、旅游文化和产业特色,发挥全国“消费促进月”作用,创新谋划一系列商旅文、游购娱融合发展的节日消费供需对接平台。要引导重点流通企业等主体开展“年货节”“美食节”等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增加特色农副产品、节庆商品、节日餐饮等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进一步引导消费预期,增强消费信心,为节日居民消费潜力释放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隐患排查,保障安全生产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商贸行业运行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批发市场、展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隐患情况以及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发生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五、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报送信息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等生产经营一线,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要切实做好两节市场监测预警工作,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市场供需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要指导督促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并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的分析判断。


  (一)市场监测。一是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工作。2019年2月1日至2月10日,全省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时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板块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二是做好重点企业和旬报企业数据报送工作。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中的零售和餐饮样本企业于2019年2月10日上午11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统计板块报送春节黄金周(2月4日至9日)的销售数据。旬报企业每月1、11、21日继续做好旬报数据报送工作。三是加强智能信息泵运行维护工作。要对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智能信息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两节期间网络环境良好、维护管理正规、设备工作正常、数据报送及时。


  (二)应急管理。节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一是要重点检查督导辖区内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的应急商品生产能力与库存规模,随时掌握应急商品应急调运能力。二是要督促承担省级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的企业落实储备任务,加强储备管理,确保隧行应急调运任务。


  (三)运行分析。一是2019年1月1日14点前上报元旦节日市场总体情况。包括市场运行基本情况、商品销售额及增幅、餐饮业营业额及增幅、市场运行主要特点、商品销售热点及必需品市场情况等。二是提早汇总上报春节前市场准备情况。各市(区)要在2019年1月10日前将春节市场监测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市场准备情况(包括节前市场基本情况,保障节日供应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及突出特点,节日供应商品种类、数量及总金额,与上年同期比较情况等)报省商务厅。三是按时上报春节期间每日市场运行动态情况。春节期间(2月4日至2月9日)每日14时前报送当日市场运行动态分析报告。四是认真分析节日总体运行情况。各市区要在2月9日20时前,在对2月10日销售情况进行有依据的推测、匡算基础上,报送春节黄金周市场运行总体分析报告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包括商品市场总体及销售情况、市场特点和热点、餐饮业经营情况、必需品市场情况等。


  (四)要求。各市(区)主管部门监测业务科(处)室要保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联系顺畅,遇市场异常波动要及时报省商务厅。元旦市场情况表、春节准备情况报送表、春节监测日报表和2019年春节市场监测有关资料将在市场监测群共享,各市(区)元旦、春节准备情况表和春节日动态表如以文字形式上报,必须涵盖表格中相应内容;春节市场总体情况以文字形式汇总上报。


  联 系 人:宁智和,苟 飞


  联系电话:029—63913898、63913895(传真)


  电子邮箱:market_shaanxi@126.com


  陕西省商务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