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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西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9-04-01  浏览:


  赣商务运行函〔2019〕4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是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工作手段,是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江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商务部关于开展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时间


  已领取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且2017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年检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结束。


  二、年检内容


  1.证照情况。《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运营状态。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在营、停歇业改造等状态;


  3.经营状况。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油品购销存情况及非油品销售情况;股权变更情况,如有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企业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三、企业提供的年检材料


  1.批发企业填报《2018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仓储企业填报《2018年度成品油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加油站(船)填报《2018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附件4)和《2018年度加油站详细情况登记表》(附件5);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应急管理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水上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在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1份;


  6.成品油进销存台账复印件1份(需体现2018年1-12月每月数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此项要求);


  7.安装油气回收装置证明材料、油罐防渗改造完成情况证明(被属地环保等部门列入2018年度进行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复印件1份;


  8.如2018年度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部门对加油站(船)下达整改意见书的,需提交整改完成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送审时原件一并附送(除《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外,其余证件核验后当场退还),所有复印件均需企业负责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四、年检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省商务厅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年检工作;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负责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含高速公路加油站)年检工作,并将年检结果上报省商务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年检职责,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确保年检工作按期完成。


  2.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年检时间、内容和要求通知辖区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导企业按时上报年检材料,并组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提供手续齐全的企业“即来即检”,当场审查、当场录入、当场办理,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严禁搭车收取各种费用。


  3.依法依规年检。对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对不配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对在年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吊销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逾期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4.按时报送材料。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务必要在5月20日前将本《通知》中附件3、附件4、附件5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省商务厅。相关表格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填写,不得擅自更改,避免漏填、错填,不得简写或缩写。各地要及时做好年检表格汇总、材料存档工作,省商务厅将适时对各地年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5.其他注意事项。所有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或换证均需通过年检后方可变更,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变更的也需参加年检。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或终止经营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收回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并结合具体情况及原因,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如加油站还未完成双层罐改造,期间需改扩建的,只需向所在地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各地收回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待加油站改造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返还企业。


  联 系 人:刘仁文、刘艺芊


  联系电话:0791-86246682、86246691


  邮箱:30906990@qq.com


  附件:1.2018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


  2.2018年度成品油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表


  3.2018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4.2018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5.2018年度加油站详细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江西省商务厅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