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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推荐广西食品安全标准专家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9-04-04  浏览: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开展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审评工作,我委于2009年建立了广西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和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库和审评委员会建立以来,工作卓有成效,为我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专业支撑作用。由于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推进,专家库和审评委员会成员随各单位人员人事变更相应变迁。为保证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换届工作,我委拟重新推荐广西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专家。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本系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广西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专家人选。各单位推荐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列入我委专家库,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和标准审评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检验机构、食品监督管理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行业协会等单位,涉及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卫生、检验、标准管理、毒理等相关学科的专家。


  二、推荐专家人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科学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在食品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食品相关工作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


  (四)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五)在食品相关领域从事技术性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六)单位同意,本人愿意参加食品安全标准的审查、制定、修改工作。


  (七)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荐2-3名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推荐方式


  请确定推荐专家名单(明确推荐排名,按照专业能力排序),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后,反馈至我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同时提交推荐表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gxhfpc.gov.cn/首页“专题聚焦”食品安全栏目下载)。


  推荐专家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邮编:530021


  联系人:罗聪彪 张逸敏


  联系电话:0771-2804228 5326478


  传  真:0771-2804228


  邮  箱:gxdfbz@163.com


  附件:专家推荐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