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综合〔2019〕59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法治型机关,全面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3日
2019年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厅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厅重要工作安排,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法规制度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决策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推动制造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 认真落实厅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法制建设重大问题,每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时应该报告依法履职情况。(责任处室:综合法规处、办公室、人教处)
2.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处室:综合法规处)
3. 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企业家意见及社会公众意见。继续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工作,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做到应审尽审。(责任处室:相关业务处室、综合法规处)
4. 落实《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对可能给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必要风险预案。(责任处室:相关业务处室)
5.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有法可依,不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可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报备率100%。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处室:相关业务处室、综合法规处)
6. 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继续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立法工作,确保我厅列入2019年省人大立法计划的任务圆满完成。(责任处室:相关业务单位、综合法规处)
7.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工作原则,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对照《省经信委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省经信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处室: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综合法规处)
8. 推进清单制度建设。根据省政府文件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健全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监管细则和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处室:综合法规处)
9.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制定抽查工作计划,调整充实“一单两库一细则”,完善工作规范,完成年度随机抽查监管任务。(责任处室: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综合法规处)
10.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法制审核流程,调整审核目录清单,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进行审核,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责任处室: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综合法规处)
11.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责任处室: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综合法规处)
12. 加强行政执法交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责任处室: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综合法规处)
13.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责任处室:相关业务处室、综合法规处)
14. 坚持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厅领导根据需要出庭应诉,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切实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责任处室:相关业务处室、综合法规处)
15. 加强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依纪依规及时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16.深化政务公开,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登记制度,依法受理、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积极推行网络问政,办理好省长信箱、省委系统网友留言,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责任处室:办公室)
17.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及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案件情况。(责任处室:综合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
18. 积极配合上级行政机关办理有关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任处室:综合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
19. 健全完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综合法规处)
20. 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在线考试。(责任处室:人教处、综合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