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宁夏关于调整自治区商务厅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机构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9-04-12  浏览:


  宁商发〔2019〕36号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领导,根据《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宁党办〔2018〕77号)、《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政府令第98号)及《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政办发〔2018〕48号 )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情况,现对自治区商务厅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机构调整如下:


  一、厅安全生产(消防)委员会领导机构


  主 任:徐晓平 党组书记、厅长


  常务副主任:陈志伟 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主任:陈生荣 党组成员、副厅长


  梁万荣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孔国华 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


  杨喜旺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任 峰 副巡视员


  委 员:(一)厅机关


  韩志忠 办公室主任


  马志军 人事与老干部处处长


  杨文辉 政策法规处处长


  铁永强 财务处处长


  郭向东 流通业发展处处长


  毕立萍 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黄吉华 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处长


  崔彦祥 对外贸易处处长


  郭林娟 外商投资服务处处长


  张 辉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处长


  周 峰 区域经济合作处处长


  樊华峰 投资促进处处长


  朱 健 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副处长


  朱 东 物流促进处处长


  陈崇军 口岸管理处处长


  辛群宝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吴国兴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石慧刚 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主任


  王金元 流通业发展处副处长


  (二)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党 成 银川市商务局局长


  郭玉福 石嘴山市商务局局长


  张玉进 吴忠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翟敬军 固原市商务局局长


  陈贵贞 中卫市商务局局长


  厅安委会办公室设在流通业发展处。


  二、厅安委会(消防)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商务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组织领导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厅级领导干部、处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指导督促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拍卖、物流、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等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会展活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境内投资主体加强合资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六)全年召开厅安委会议不少于四次,适时分析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落实情况。


  (七)完成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的各项工作。


  三、厅安委会(消防)主任、副主任主要职责


  (一)党组书记、厅长、安委会主任徐晓平: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负总责。


  (二)党组成员、副厅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志伟:协助安委会主任分管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制定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厅安委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消费促进、原油成品油流通、重要产品追溯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厅长、安委会副主任陈生荣:协助安委会主任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四)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安委会副主任梁万荣:协助安委会主任负责对外贸易、贸易促进、物流、电子商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五)党组成员、副厅长、口岸办主任、安委会副主任孔国华:协助安委会主任负责厅机关、投资促进、外商投资、区域经济合作、口岸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六)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喜旺:协助安委会主任,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七)副巡视员、安委会副主任任峰:协助安委会主任负责贸易促进和投资促进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四、厅安委会(消防)成员主要职责


  (一)流通业发展处(厅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郭向东。研究提出商贸流通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具体措施和建议;组织指导厅机关处室及五市商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督查检查活动;组织传达学习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会议、文件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承办厅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其他重要活动。


  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指导督促住宿、餐饮等行业安全监管;对拍卖、旧货流通行业实施安全监管;按照职责协助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做好商场(超市)安全监管。


  (二)办公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韩志忠。对厅机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实施安全监管,协助厅安委会办公室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三)人事与老干部处:对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约谈。


  (四)政策法规处:在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及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监管职责。


  (五)财务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铁永强。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经费保障。


  (六)市场体系建设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毕立萍。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对二手车流通实施安全监管;指导报废汽车行业安全监管;按照职责协助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做好商场(超市)安全监管。


  (七)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黄吉华。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指导督促商场(超市)安全监管;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实施安全监管。


  (八)对外贸易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崔彦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对易制毒危化品实施安全监管。


  (九)外商投资服务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郭林娟。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指导督促外商投资企业加强安全监管。


  (十)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张辉。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做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十一)区域经济合作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周峰。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督促招商引资安全监管。


  (十二)贸易促进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组织参加的境外、国内各种商品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博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实施安全监管。


  (十三)投资促进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樊华峰。督促指导境内投资主体加强合资合作项目的安全监管。


  (十四)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朱健。协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对大型会展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十五)物流促进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朱东。对物流行业实施安全监管。


  (十六)口岸管理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陈崇军。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对口岸实施安全监管。


  (十七)机关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十八)驻厅纪检监察组:发挥纪检监察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职能,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追究。


  (十九)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石慧刚。对机房、网络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二十)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对行政区域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实施安全监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