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科教发〔2020〕8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和《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药监局决定成立由干细胞基础及临床相关专业、干细胞制剂制备和质量控制等领域21位专家组成的广西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为广西干细胞临床研究规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广西干细胞临床研究伦理检查与指导等工作由广西卫生健康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承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