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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20-09-14  浏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园林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功能,推进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推动《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以及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积极落实已出台的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围绕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执法等,建立健全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并动态调整。围绕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人居环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和城市管理执法等,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 312)的要求,抓紧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2022年底前,实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建立基础数据日常更新机制,构建城市网格管理体系,制定网格管理单元工作制度,划分网格化管理单元。深化5G在城市管理上的应用,助力“城市大脑”功能拓展、服务延伸。已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本地平台功能,增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能力。


  三、加强市容市貌管理。规范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色调等风格调控,确保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外墙面及附着设施牢固安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开展城市亮化,启动对耗能高的钠灯进行LED改造,并实现LED照明设施应用率达到50%以上。规范果皮箱、休闲座椅、广告牌、照明设施等“城市家具”式样与色彩。加强架空杆线附属设施管理,到2022年,实现架空线入地改造主干道达到100%,次干道达到95%。


  四、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一是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环卫机械效能,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到2022年,设市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8%以上,县城达到52%以上。二是强化对各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监管,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到2022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8.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8.5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实现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市等12个县市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是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推动经营性单位的厕所向社会开放并纳入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到2022年,设市城市三类以上水冲式公厕达标率达到80%以上;县城三类以上水冲式公厕达到62%以上,健全公共厕所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对鸽子、流浪动物的管理,规范流浪动物处置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建立并落实分级养护管理标准,提升建成区内公园、游园养护管理水平,注重小微绿地节点的景观提升,切实发挥园林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功能。加强绿化带保洁,对主次干道及重要片区的绿化带枯叶、垃圾日产日清,形成常态化管理。定期补栽补植行道树,做好街头绿化工作。绿化使用中水占绿化用水比例逐年提高。


  六、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加大道桥、供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力度,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到2022年,城市道桥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水质检验项目和检测频率达到《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0%;地级城市污泥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县级城市、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智能化改造进程,在城镇范围内实行抄表到户。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科学规划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全面排查改造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加强管理保证二次供水设施施工工程建设质量。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全面清理违法占道行为,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确保人行道通行安全。


  七、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社区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运行机制,组织指导住宅小区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择优选定物业管理方式和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新格局。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设市城市物业覆盖率达到85%,县城物业覆盖率达到80%;到2022年,设市城市和县城物业覆盖率达到100%。


  八、加强城市应急管理。落实城市应急管理责任制,完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行业风险隐患评估、排查、举报、应急准备和治理机制。扎实开展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对道桥、地下空间、地下管网、老旧房屋、市政公用和环卫设施等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健全水、气、热等市政公用行业应急管理预案,定期开展综合演练和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水、气、热等系统畅通,强化应急设施设备和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升住建行业应急体系信息化水平。


  九、加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公民、法人参与城市管理的有效渠道,形成城市管理“互动式”公众参与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居民认养绿地、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担任义务城管协管员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十、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社会氛围。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信用约束、法规规范相结合,切实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理念贯穿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