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开展我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商发〔2019〕242号),我厅对各地推荐的自治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拟确定13条街区为自治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4日-9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联系。
联系电话:0991-2887262(兼传真)
联系人:王明臣
附件:自治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名单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自治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名单
序号
所在地
示范街区名称
1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大巴扎步行街
2
伊犁州
特克斯县离街民族风情步行街
3
阿勒泰
富蕴县滨河步行街
4
昌吉州
奇台县古城商业街
5
巴州
库尔勒市鸿丰大街坊
6
博州
博乐市商业步行街
7
吐鲁番地区
高昌区回城历史文化步行街
8
阿克苏地区
阿克苏市凤泉街
9
和田地区
和田市团城民俗风情商业步行街
10
喀什地区
喀什古城九龙泉街区
11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市汇嘉滨河广场步行街
12
塔城
沙湾县鑫沙湾商业步行街
13
石河子市
石河子市幸福璐商业步行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