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鼓励民营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企业规联发〔2018〕1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过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药监局五方审核等程序,拟确定以下58家企业的108个标准为2020年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补资金补助对象。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5个工作日)。按照相关规定,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在省工信厅获得省级奖补政策不超过2项(不含新增规上企业奖励),请涉及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参与该项目奖励。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省工信厅联系电话:0451-53636784;
省卫健委联系电话:0451-87258469;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451-87979115;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451-53610100;
省药监局联系电话:0451-88313082。
附件:2020年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补资金项目拟奖励名单(点击下载).pdf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