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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设立陕西省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20-10-12  浏览: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扶贫办(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支持设立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陕文旅发〔2020〕8号),支持在全省设立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经各级推荐申报、评选审核、集中研究等程序环节,确定将西安市古秦渡酒业有限公司等52家单位认定为陕西省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现予以公布,并要求如下: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推动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具体举措和生动实践,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非遗助力精准扶贫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聚焦精准扶贫,切实把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推动非遗保护传承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融入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建设文化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二、要进一步协同配合、夯实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非遗助力精准脱贫的各项指示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厘清工作责任。各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非遗扶贫工作,并安排专人抓好本区域内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后续建设,扶贫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指导和协调配合。各县(市、区)要将已设立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按要求和程序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给予政策支持。各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要充分发挥文化“扶志”“扶智”作用,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传统工艺的学习培训,激发内生动力,有效促进就业,持续增加收入,助力精准扶贫。


  三、要进一步加大扶持、提质增效


  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撑,用足用好各级各项支持政策,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统筹推进非遗工坊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扶贫办将适时组织“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授牌”和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产品展销活动,帮扶非遗工坊线上线下宣传和营销。各市县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以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培训、扩大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为重点,指导本地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并积极支持本地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参加各类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组织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产品进景区、进景点开展展销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切实帮助贫困户持续增加收入。


  四、要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完善机制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扶贫办将以此次设立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为契机持续抓好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努力创新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模式,依托项目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和评估标准,对非遗工坊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对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将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责令相关市给予警示、摘牌。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非遗扶贫季报制度,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陕西省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季度信息表,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区)要持续加强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指导建设,可参照设立市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成绩。


  为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请各市(区)遴选1-2个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典型案例,于2020年11月5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择优组织宣传表彰。


  联系单位:


  (一)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赵江瑞:029-87284530


  电子邮箱:shengfeiyichu@163.com


  (二)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史峰博:029-63916728


  电子邮箱:2664179295@qq.com


  附件:1.陕西省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名单.docx


  2.陕西省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季度信息表.docx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