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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绿色出行行动创建方案》 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20-10-21  浏览:


  陕交发(2020)68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省道路运输中心: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引导公众绿色生活有关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绿色出行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创建目标


  以西安、宝鸡、咸阳市和其他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作为创建对象,鼓励周边中小城镇参与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整体提升我省各城市的绿色出行水平。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将绿色出行创建纳入公交都市创建一并推进。


  二、创建内容


  按照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陕发改环资函〔2020〕321号)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函〔2020〕490号)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创建要求为载体,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出行方式。


  三、创建标准


  (一)绿色出行成效显著。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二)推进机制健全有效。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绿色出行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持续提升,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60%。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5%。空调公交车、无障碍公交车比例稳步提升,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


  (五)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特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大城市不低于40%,中小城市不低于30%。公交专用道及优先车道设置明显提升。早晚高峰期城市公共交通拥挤度控制在合理水平,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


  (六)交通服务创新升级。手机App或者电子站牌等方式提供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服务全面实施。公共交通领域一卡通互联互通、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服务全面应用。建立城市交通管理、公交、出租汽车等相关系统,促进系统融合,实现出行服务信息共享,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七)绿色文化逐步形成。每年组织绿色出行和公交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民意征询、志愿者活动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四、创建程序


  (一)编制创建方案。创建城市要对照创建标准,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编制创建方案,明确创建预期目标,细化具体创建任务,创建周期原则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


  (二)公布创建城市名单。创建城市请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创建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告我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城市名单,并将城市名单及创建方案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三)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创建城市每年要对照各项预期目标,开展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总结、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创建报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创建城市的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开展年度评估,督促推动相关工作。


  (四)组织创建考核评价。2022年,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对绿色出行创建城市进行考核评价,对于达到创建目标的城市,将正式发文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联动。创建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联动,加大对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为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完善支持政策。创建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改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陕发改环资函〔2020〕321号)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强化财政资金在绿色出行中的引导作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地方安排资金,加大对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交流。创建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宣传等部门,组织媒体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和绿色生活理念、生活方式,推广绿色出行的好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省交通运输厅将结合交通运输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优先将创建城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向部推荐。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