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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20-10-29  浏览:


  湘教通〔2020〕25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湖南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思政课教指委”)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研究、咨询、评价、指导、督导作用,鉴于 2016—2020 年省思政课教指委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我厅决定启动省思政课教指委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省思政课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秘书长1人、委员若干人。思政课教指委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二、推荐标准


  1.政治标准。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科标准。推荐人选所在高校思政课教学水平位于我省前列,推荐人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3.学术标准。本科院校推荐人选应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推荐人选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管理经历,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


  4.学风标准。师德师风高尚,作风正派公正。


  5.其他标准。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三、推荐办法


  1.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所在高校各推荐不超过2人,其余各高校可推荐 1 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考虑。


  3.教育部2016-2020年高校思政课教指委成员和新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候选人员优先考虑。


  4.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考虑。


  我厅将根据各校推荐人选,统筹考虑、择优确定委员人选。新一届教指委委员任期原则上为2021-2025年。


  四、推荐时间及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标准进行推荐,并积极支持省思政课教指委的工作。


  2.各高校向省教育厅思政处报送正式推荐公文,同时填写《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荐表》(附件 1)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 2)并排序。


  3.各高校于 2020 年 11 月9 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1 份)快递或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郭书畅、殷劭


  联系电话:0731-85535605、82204082


  邮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思政处,410016


  电子邮箱:hnjygwxcb@163.com


  附件:1.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2.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docx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