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国科发基〔2020〕46号)和《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国科办基〔2020〕38号),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作用,解决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落实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落实意见.pdf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