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20-12-07  浏览: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电行政部门,省级各有关部门:


  现就2020年度全省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忠诚党的新闻事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3.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


  4.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6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5.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按照国家各相关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学历应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具体条件如下:


  1.正高级职称


  申报播音系列正高级职称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副高级职称


  申报播音系列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外语水平要求


  对外语水平不作统一要求,用人单位聘用时根据情况自行掌握。


  (四)业绩成果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称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专利成果、研究报告、项目报告、代表作品等)、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有正式刊号)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合计3项(篇),或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1部(合著的论著,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5万字)。


  申报副高级职称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专利成果、研究报告、项目报告、代表作品等)、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有正式刊号)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合计2项(篇),或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1部(合著的论著,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3万字)。


  内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和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论著不能作为参评的论文论著。业绩成果完成时间和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2.个人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或相当协会)三等奖以上专业奖励。


  (五)破格条件要求


  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条件或任职年限条件、需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应取得副高级职称满3年且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三项:(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有正式刊号)上公开发表不少于5篇专业论文;(2)获得省部级一等以上专业奖项;(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4)直接主持、管理过大型项目的主要业务工作或者是重大业务活动的主要组织、策划者,并取得显著成绩。


  2.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取得中级职称满3年且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有正式刊号)上公开发表不少于3篇专业论文;(2)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专业奖项;(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4)直接主持、管理过大型项目的主要业务工作或者是重大业务活动的主要组织、策划者,并取得显著成绩;(5)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且取得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程序


  根据相关要求,播音系列正高级职称报国家广电总局评审,播音系列副高级职称报陕甘宁青四省(区)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020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正高级职称


  1.个人申报。符合正高级条件的申报人员请于11月27日至12月20日登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级职称评审平台”,实名注册账号,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在线提交后,申报人员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正式申报材料。


  2.资格初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级职称评审平台”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工作业绩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3.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参评人选名单及排序,并出具推荐意见。有条件的单位,可成立推荐委员会(由7名或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应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参评人选。推荐参评人选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主管部门或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其中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材料,并报当地市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出具委托评审函。


  5.报送材料。经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级职称评审平台”在线提交,省广播电视局审核后提交总局。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省局统一报送评审资料。


  (二)副高级职称


  1.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获得用人单位提供的“用人单位全称、申报授权码”后,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2.推荐单位审核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审核申报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情况报告1份(报告中应写明公示起止日期、公示对象、公示范围、公示主要内容及公示结果),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转换成JPG或PDF格式图片,上传至主管单位,同时,事业单位需在系统中录入“空岗数”并出具空岗证明(空岗证明中需填写本单位当年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和本单位当年申报该专业技术岗位推荐上报人数),空岗证明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转换成JPG或PDF格式图片,上传至主管单位。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参评人员。


  3.主管单位审核


  (1)市级人事(职改)部门,通过人社内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登陆网址:http://10.190.134.115/zcgl)。负责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播音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厅局级人事(职改)部门、省属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负责对本系统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播音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省人才交流中心,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负责对人事档案在档案托管机构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播音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以上各主管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并出具《评审委托函》,均打印加盖公章后转换成JPG或PDF格式文件提交陕甘宁青四省(区)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发至邮箱:1439650245@qq.com)。


  4.报送材料。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在线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三、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播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


  由于工作岗位变动,需要转系列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新系列的申报要求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不需转评同级别职称。


  (三)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执行。


  3.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4.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函〔2019〕287号)执行。


  上述文件可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


  四、申报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市级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函中应注明申报人员姓名、拟申报职称、是否破格等情况。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关于高级职称申报人选推荐情况的报告(含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等),加盖单位公章。


  (三)《2020年度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分别从总局、省级两个评审平台导出打印,正高、副高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各市广播电视单位报送的《2020年度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应同时加盖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公章。


  (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1份(分别从总局、省级两个平台导出,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其中《业务工作报告》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2020年度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1份(分别从总局、省级两个平台导出,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破格申报高级职称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国民教育系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1寸白底照片1张(含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八)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九)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专利成果、研究报告、项目报告、代表作品等)、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复印件。


  1.论文需复印登载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或登载论文的报纸报头及文章正文;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及本人所著部分正文前4页。


  2.凡与他人合著的论著,须由出版单位提供本人所著部分及字数的证明。


  3.以笔名发表的论文、著作,须由出版单位提供笔名证明。


  (十)《职称业绩成果鉴定表》2份(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级职称评审平台”导出,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业绩成果、论文、著作需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就其理论水平、应用价值、指导意义等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其中,为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的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进行鉴定的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十一)任现职以来省部级三等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二)申报播音系列职称的需分别提交有效期内的《播音员主持人证》或《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须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页、有效期内的最新年度核验页或延续注册情况页,过期失效的证书无效)。


  (十三)申报播音系列职称的需提交2019年以后制作播出的、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总计时间为10分钟左右的节目光盘1张。要求如下:


  1.音频文件采用mp3格式,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


  2.可对节目内容进行适当剪辑,片头不宜过长,重点展现参评人员的声音、图像,参评人员的声音或图像应不少于节目时间的60%。


  3.作品应包含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节目。


  4.节目光盘中应通过录音或字幕形式注明节目名称及播出日期。


  5.各单位要对节目作品的政治性、导向性进行审查,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方式


  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采用网络在线和纸质版同时申报的方式。正高级申报网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级职称评审平台”(http://zc.pingshen.nrta.gov.cn)。正高级职称有委托评审需求的单位请先与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9-87966068),申请管理员账号。


  副高级申报网址: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


  (二)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不再退还。


  (三)受理时间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25日;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分系列汇总,连同评审费(每人500元)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9-87966068。


  (五)国家广电总局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235。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5211087 029-82210159。


  工作QQ群:456654117。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2月4日


  附件:


  播音系列高级职称电子化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凡申请晋升播音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其参评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后,申报人员须对所有上传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图片完整、清晰、无误。


  一、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


  首先将纸质申报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或PDF格式图片,除申报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300K以外,其他申报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


  二、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


  (一)照片。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二)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


  1.身份证(正、反面两张)。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申报人员需上传最高学历学信网备案表材料,因学信网未记录2001年之前毕业人员的学历信息,此类人员需上传本人学籍档案材料。


  3.职称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如申报人员为从非播音系列职称转评至同级别播音系列职称,同时需上传转评前同级别非播音系列职称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


  (1)申报人员为后取本科学历(大专学历),需从事播音工作满15年(25年),从事播音工作15年(25年)经历如在不同单位完成,则需上传相关单位出具的申报人员从事播音工作经历书面证明材料。


  (2)2015年——2019年《年度考核表》,如用人单位无《年度考核表》,需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说明材料。


  (三)评审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1.各类表格、证明。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模板)、《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业务自传,自行撰写,用人单位审核。如申报人员为后取本科(大专)学历,需将从事播音工作15年(25年)经历情况在业务自传中表述清楚),均需本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业务自传,请自首页至最后一页整体加盖骑缝章)转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


  2.专业论文、论著。上传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电子化材料。只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


  3.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申报人员如有任期内业绩成果,需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在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工作满1年,需上传驻村任职文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转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和其他奖励证书。申报人员如有能反映个人成绩的专业奖励证书或其他奖励证书,需转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


  5.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申报人员自行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以来,不少于晋升条件规定的现任职务任职年限相应年度“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下载打印,转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


  (四)评审表。根据申报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无需申报人员自己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