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8号)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