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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资金政策

吉林关于2020年度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资金拨付及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20-10-21  浏览: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1号)和《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7)455号),经各地组织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初审、考核、专家评审委员会答辩评审,确定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扶持项目17个。9月14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人才开发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0〕846号),并按规定渠道拨付了资助资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金额


  2020年度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资助项目17个,总额度340万元。(资助明细见附件1)。


  二、经费划拨渠道及程序


  资助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受资助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县(市)财政局,由各级财政划拨到受资助单位。各地区接到通知后,即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助资金的划拨手续。


  三、资金使用


  (一)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才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办法,按项目建立基础管理台账,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助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提留、挤占和挪用资助资金,严格禁止资助资金用于部门或单位正常办公经费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部门或单位的楼、堂、管、所、车辆和房产购置支出等。


  四、绩效管理


  (一)各受资助单位要承担资助项目和资助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填写《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经费预算书》(一式3份),并按时限要求上报所在地人社部门。项目结题或资助资金使用完后,各受资助单位填写《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结题评估表》,上报所在地人社部门。


  (二)各地区人社部门要建立健全年度审计和绩效评估制度,强化指导监督资助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管理清单》、《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经费预算书》和《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结题评估表》报送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将作为各市(州)、县(市)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数量及资助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督导及时整改;情节较重的,要暂停拨款或收回资金,并追究项目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联 系 人:孙成博 联系电话:0431-88690929


  附件:1.2020年度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资助项目明细表


  2.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经费预算书


  3.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结题评估表


  4.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管理清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2020年度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资助项目明细表.xls


  附件2-4.xls


  4.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管理清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