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末,国务院批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纲要》提出,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这一规定表示,医疗保险异地接续正式提上了操作议程,社会保障异地转移就此开始了最后“攻坚”。
但是通过对我国现行医保制度的分析可知(如下表所示):我国针对不同的人群实行不同的医保制度。这就决定了我国医保制度具有以下特点:医保费用有不同的使用方式(即不同账户针对不同制度);不同制度和地区有不同的报销起点和报销比例;只有在指定医院和药店支出才予报销;跨省治疗费用报销需有转院许可;报销流程取决于各地医保网络的发展程度(如果医疗机构与医保网相连,就可以直接通过医保卡扣费);在一些地方,医疗机构预付的报销费用,由医保机构随后支付。上述特点决定了医疗保险实现全国漫游推行困难。
我国全民医保制度表
医保类型 | 城镇职工 | 城镇居民 | 新农合 | 其他医保 | |
参保人群 | 城镇职工、退休人员 | 儿童、学生、城镇失业人员 | 农民 | 公务员、军人 | |
覆盖范围 | 覆盖17.7%的人口 | 覆盖14.5%的人口 | 覆盖62.4%的人口 | 覆盖2%的人口 | |
缴纳方式 | 职工缴纳工资的2%,退休人员无需缴纳 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6%(最低标准) | 2012年残暴人员个人筹资最低标准为50元,具体的个人筹资标准取决于年龄(老人和儿童自付较低)和所在城市 2012年政府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不同城市的具体补助金额有所不同,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已经将补助提高到1000元以上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覆盖不同的参保人员,各有独立的统筹账户 | / | ||
报销比例 | 门诊费用报销 | 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 30%左右 | 家庭账户+统筹支付 30%~50% | / |
住院费用报销 | 75%~85% | 40%~70% | 45%~78% | / | |
大病费用报销 | 70%~75% | 50% | 55%~88% | / |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要打通全国的医保,关键问题在于利益分配。以省级为单位的医保缴纳规定,意味着各地的医保费用缴纳标准差别较大,发达地区缴纳标准高、医保覆盖标准同样也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恰恰相反。而人才资源的流动规律是由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因此如果对于外来流入人口全盘接纳,则意味着发达地区省份要承担巨额的财政开支。我国各地区的收入差距大,跨省结算势必会触及到地方利益,从而触发地方保护,医保不能普遍漫游的原因就在此。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怎么来协调,怎么将参保与医疗费用对接才是关键。
因此,要从国家层面上进行对接,可考虑成立全国性的医保统筹调剂基金,地方进入统筹的医保基金中按比例上缴入统筹调剂基金。这样就可以不转移统筹基金部分,而从调剂基金中拿出相应的数量对转入地给予补偿。若调剂基金如不足,可以让财政兜底。只要转入地、转出地不再是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医保转入难的问题自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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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编辑:A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