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时核定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并调整部分省市销售电价。本文将就本次电价调整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一、电价调整的背景
此次电价调整的主要背景与2008年的上网电价调整基本类似,主要原因均是电煤价格持续大幅攀升,导致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并出现普遍亏损,对电力安全有序供应产生影响。
首先,从近两年的煤炭价格走势来看,受国民经济回升向好带动,煤炭价格自2009年4季度开始出现普遍持续上涨;2010年,煤炭价格呈现波动上扬态势,并在4季度再创新高。2011年以来,煤炭价格总体趋于平稳,但仍高位运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测算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5月27日,全国市场交易煤平均价格为756.5元/吨,价格指数为190.8,比2010年12月31日分别上涨13.6元/吨和3.1,比2009年12月31日分别上涨105.9元/吨和26.4。
2009年10月30日-2011年5月27日全国市场交易煤炭平均价格和价格指数变动趋势
由于燃料成本占发电总成本的70%以上,随着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火电企业成本压力不断加大,自2010年3季度开始,火电企业亏损程度不断加深。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1年1季度,电力生产业共有1109个企业发生亏损,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3个企业,亏损企业单位数同比增长6.02%,亏损面达40.25%;亏损企业亏损总额为168.77亿元,同比增长32.23%,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1.14亿元。其中,中部、东北地区各省火电企业继续全面亏损,安徽、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六省火电生产企业合计亏损52.5亿元,除安徽外,亏损面均超过65%。
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80%来自于火电。持续亏损的经营状况使得火电企业发电积极性严重受挫,同时火电机组投资建设步伐明显放缓,并出现部分产能闲置现象,从而使得电力供应能力下降。今年4月以来,我国多地出现淡季“电荒”现象,并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影响了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与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同时也给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带来较大风险。为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正常合理的电力供应,经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并于2011年6月2日下发《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
此次电价调整范围主要涉及山西、青海、甘肃、江西、海南、陕西、山东、湖南、重庆、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15个省(市)的上网电价及工商业和农业用电价格,居民用电价格不变。其中,上网电价平均上调2分/每千瓦时左右,工商业和农业用电价格平均上调1.67分/每千瓦时。具体来看:
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首先,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对火电成本的影响及发电设备利用情况等因素,重点提高山西等上述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时,除甘肃、陕西、安徽三省高于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整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外,其他省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其次,对上述15个省(市)以外的其余省(区、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小幅提高,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另外,酌情提高部分省(市)经营困难的统调电厂上网电价,并对吉林等部分省(市)低于当地标杆电价的统调电厂上网电价适当多调。
核定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首先,核定贵州石垭子、海南大广坝二期水电站临时结算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为0.293元和0.39元。其次,三峡地下电站投入商业运营后,三峡电站送湖北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506元,送其他地区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9分钱。三峡电站送电至各地的落地电价相应调整。另外,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将贵州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3分钱;湖南省挂治、三板溪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元,凌津滩、洪江、碗米坡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36元;广西岩滩、甘肃大唐麒麟寺、重庆中电狮子滩水电站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1612元、0.26元和0.3元。
调整部分省市销售电价。山西等15个省(市)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后,销售电价相应调整,其余地区销售电价不作调整。具体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山西2.4分钱、山东2.29分钱、陕西2.14分钱、海南2.1分钱、湖南2分钱、江西2分钱、安徽2分钱、河南1.81分钱、重庆1.53分钱、湖北1.48分钱、河北南部地区1.41分钱、贵州1.36分钱、河北北部地区1.26分钱、甘肃0.9分钱、青海0.63分钱、四川0.4分钱。其中,居民用电价格暂不调整,调价金额由其他用户承担。
各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调整表
单位:分/千瓦时
省(市) | 上网电价 | 销售电价 | ||
提价标准 | 执行时间 | 提价标准 | 执行时间 | |
山西 | 3.09 | 自2011年4月10日起执行 | 2.4 | 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
青海 | 3 | 0.63 | ||
甘肃 | 2.68 | 0.9 | ||
海南 | 2.53 | 2.1 | ||
陕西 | 2.52 | 2.14 | ||
山东 | 2.45 | 2.29 | ||
重庆 | 2.28 | 1.53 | ||
河南 | 2 | 1.81 | ||
湖北 | 2 | 1.48 | ||
四川 | 1.5 | 0.4 | ||
河北 | 1.49 | 河北南部地区1.41 | ||
河北北部地区1.26 | ||||
贵州 | 1.24(其中0.46分钱用于提高脱硫加价标准) | 1.36 | ||
湖南 | 2.39 | 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 2 | |
江西 | 2.62 | 2 | ||
安徽 | 2 | 2 |
三、电价调整的主要影响
一方面,从供给侧来看,此次上网电价的上调,将在一定程度上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目前已有多家电力企业上调电价,Wind资讯预计,这一轮电价调整之后,今年火电有望增收320亿元。其中,长源电力、湖北能源和漳泽电力分别预计,电价调整后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将分别增加约2.8亿元、1.43亿元和2.18亿元。目前,4月份部分省份上网电价调整的效果已经显现,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火电生产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3.1%,下降幅度比3月份有所缩小;另外,4月份河南、山西、湖南、江西、湖北、安徽六省份火电生产企业合计亏损10亿元,亏损额略有缩小,其中,河南、山西火电生产企业分别亏损24.4亿元和16.1亿元,亏损额分居全国前两位,4月亏损额环比3月分别减少4.0亿元和3.4亿元。
但是,由于本次电价调整并未能完全反映此前累积的电煤涨幅,而且在此次上网电价调价的同时,电煤价格也随之上涨,从而吞噬部分电价上涨给电企带来的利润。因此,总体来看,即使经过本次上网电价上调,但仍无法解决发电企业面临的煤炭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长期压力,火电企业盈利仍难达到正常水平。要解决火电企业经营困境还需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理顺煤电价格形成机制。
另外,此次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将电力生产业与电力供应业的利润进行再分配,并使得电力供应业利润增速明显下降。数据显示,4月份,电力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降低42.4%,环比下降31.2%。
另一方面,从需求侧来看,此次销售电价的上调,将抑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缓解电力需求压力,并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今年以来,在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国内通胀预期增强、一些煤炭主产区正在进行资源整合、火电企业经营困难的形势下,能源生产仍保持了较快增长,供应保障已经付出了很大努力,但仍出现了部分地区煤电油供应趋紧问题,凸显了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过多依赖能源资源消耗等问题。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增速高出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增速0.4个百分点。其中,化工、建材、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四大行业1-4月份用电量同比增长11.6%,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31%。此次电价调整,将充分发挥电价调控政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作用,随着电价成本的提高,一批过快扩张的低能效的高耗能企业或将在竞争中被淘汰。
总体来看,此次电价调整是在中国面临七年来最严重"电荒"和物价总水平高企的双重压力下的权宜之策,旨在从供需层面既提高发电积极性又抑制高耗能用电,一定程度上将缓解电力紧张。但由于此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电价,因此预计对CPI(居民消费价格)的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