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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下C2C电子商务的发展研究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1-08-04  浏览:


  1、物联网的发展


  物联网一词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1999年,在美国召开的移动计算和网络国际会议提出:“传感网是下一个世纪人类面临的又一个发展机遇”;2003年,美国《技术评论》提出传感网络技术将是未来改变人们生活的十大技术之首;2005年,在突尼斯举行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上,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了《ITU互联网报告2005:物联网》,正式提出了“物联网”的概念;金融危机发生后,物联网概念迅速风行,并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我国的《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和“新一代宽带移动无线通信网物联网”重大专项中均将无联网列入重点研究领域。


  物联网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体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对物体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物联网也被视为互联网的应用拓展。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到“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物联网的研发应用。”


  随之而来的物联网发展政策也渐渐明朗起来。一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了物联网产业发展优先选择的应用示范领域。如重点工业领域、基础设施、环保监测、公共安全、工业控制、医疗卫生等领域。另一方面,国家将物联网,传感网纳入了正在起草的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国家将在财政、信贷等多方面对物联网/传感网的发展进行大力扶持。在各方的重视与推动下,各种利好消息不断传来,整个物联网产业将在探索中前进,在政府扶持下发展,在应用中不断突破。但是短期内,物联网的发展距离大规模的产业应用尚有一段距离,整个产业依然处于孕育和储备阶段。


  2、国内C2C电子商务的现状


  C2C(Consumer To Consumer)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即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1999年创立于上海的易趣网是中国最早的C2C网络交易平台的代表,在电子商务开展之初,C2C在中国市场的开展一直比较缓慢,但最近几年开始有了变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显示:我国网络购物总体交易额从2003年的39.6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281.9亿元,增幅为3137%,C2C市场交易规模从2003年的11.6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281.9亿元市场份额也由29.3%上升到98.6%,而C2C总体交易额占网络购物交易额的比例则由2003年的29.3%增长到2008年的98.6%。由此可见,国内C2C网络购物市场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其市场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目前,我国C2C网络代表性的交易平台有淘宝网、易趣网以及拍拍网等,其中淘宝网以83.9%的市场份额居于垄断地位。C2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具有交易成本少、门槛低、责任小,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在在网上进行交易。这也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创业平台。C2C网络交易的典型平台淘宝网正逐渐成为网上购物的代名词,而且以淘宝、eBay易趣、拍拍等C2C购物网站为代表的C2C网上购物市场方兴未艾,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和人们对网上购物了解程度的增加,C2C网上购物市场还将继续繁荣。


  然而,C2C电子商务模式还存在很多问题。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与开放性以及个体参与者信用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诚信问题也成了阻碍其发展的一个瓶颈之一,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报告显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仍然是与诚信相关的产品质量、服务和安全问题。这些诚信问题贯穿C2C电子商务的整个交易过程,影响着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而究其理论根源,信息不对称是一个主要原因,如同大多数市场上都存在着柠檬问题、信号发送、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与信息不对称相关的问题一样,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也存在这些问题。但是,C2C电子商务还存在其信息不对称的特殊性:如网络的开放性导致的海量信息的出现,由网络虚拟性引起的虚拟空间产生的信息不对称等。针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如何减少C2C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则是解决此类诚信问题的关键。

  3、物联网在C2C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物联网不仅应用在动物商品、智能交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平安家居、智能消防、工业监测、个人健康、水系监测、食品溯源、敌情侦查和情报搜集等领域,还可以通过实现人对人、人对物、物对人、物与物之间的信息自动化,广泛应用在电子商务尤其是C2C电子商务领域,这不仅能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还能彻底解决目前电子商务存在如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下面讨论物联网在C2C电子商务中应用可以带来的作用和好处。


  3.1 降低买方感知风险


  C2C电子商务模式下买方的感知风险直接影响是否产生购买行为,在以往电子商务研究的结论,在网上C2C市场的交易中,产品因素(净收益、产品价格和种类)、卖方因素(在线声誉评分)和买方因素(风险态度、受骗经历)对买方的感知风险具有影响。购买产品带来的高收益会降低买方对交易的风险认知;买方会认为购买价格高的产品比购买价格低的产品更易引起风险,而购买体验型的商品比购买搜索型的商品更具有风险,因为体验型的商品只能通过亲身经历判断其品质。卖方在线声誉评分也是买方评估风险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与一个高声誉评分的卖方交易意味着较低的受欺诈可能性,而与一个低声誉评分的卖方交易则意味着相对高的受欺诈可能性。感知风险同样受到买方风险态度的影响,厌恶风险的买方可能会比风险偏好型的买方认为在线交易更具有风险。网上C2C市场中,买方对一次交易的风险评估还受到他们的经历,尤其是网上交易中受骗经历的影响。买方的受骗经历越多,就会认为交易越具有风险性。以上结论的关键在于买方感知风险的产生来源于对卖方及商品信息的不确定,而物联网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在RFID等技术的支持下,买方可以获得产品出厂以来的所有信息,并且该信息准确而唯一,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感知风险,约束卖方隐藏重要信息等行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3.2 提高信息安全


  目前,在信息安全方面有很多的认证,其中CA认证的影响比较广泛。CA认证主要是通过提供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方式达到确认网上身份的目的。数字签名提供了对信息来源的确定并能检测信息是否被篡改。数字证书就是网络通信中标志通信各方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数据,其作用类似于现实生活中的身份证。它是由一个权威机构发行的,人们可以在交往中用它来识别对方的身份。但是,目前国内C2C电子商务发展中信息并不安全,其主要原因不是目前的信息安全技术不成熟,而是C2C电子商务针对的是个人。个人对于高额的认证费用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然而RFID具有写入功能,是一物一码跟到底,在物联网的环境下,保证了商品、卖方等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了信息安全,监督卖方为网上的行为负责,从而,刺激C2C电子商务的发展。


  3.3 简化交易流程,避免恶意刷分


  以淘宝网C2C交易流程为例,说明物联网应用到电子商务中所带来的交易流程的简化。如图1,目前淘宝网的交易流程,首先买卖双方需要注册用户,卖方申请店铺、发布商品,买方通过互联网浏览信息,通过对不同商家比较、交流后,确定订单,向支付宝支付货款,等待卖方发货,确认收货后支付宝向卖方转移货款,交易完成,进行双方评价,为以后的交易铺垫。


  如图2,当物联网应用在C2C电子商务中时,买方节省了大量信息筛选时间,卖方也不必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向买方保证产品质量,交易流程中去掉互相评价环节,有效地避免了恶意刷分的现象,这样也解决了电子商务中在信用额度上后来者无法赶超的不良局面,更有利于卖方的公平竞争,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3.4 改善物流质量


  物流环节是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C2C电子商务模式中第三方物流的质量不仅影响着买方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卖方的权益。如果物流服务质量低下,导致送货不及时,送错目的地或者货物丢失,不但会给买卖双方带来很大不便和利益的损失,更会提高买卖双方对电子商务的感知风险,不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而物联网很好的改善了物流质量,RFID技术由于能最大程度实现供应链管理的“知情权”,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前景是最好-的。RFID技术能够实现全程供应链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各环节“透明化”,实现对每个环节的追踪管理,能减少纰漏、提高效率。


  在物联网环境下,用户与商品实现“人物对话”。如商品可以向用户发出“某年某月某日我从A地出发了!”“某年某月某日我到B地了!”“某年某月某日来C地接我吧!”等信息,使用户对商品进行实时准确的监控,提高用户安心程度。运输过程中,如商品收到损害或有人将包裹强制拆开,商品也会发出预警,并向相关卖方和买方发出信息,及时指出责任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在运输过程中,物品与物品也可实现“物物对话”。商品可以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做出感应判断,如果一个商品怕湿、怕压或者怕热,它可以提醒周围的危险物品,要与自己保持一定距离,引起运输人员的注意,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大大提高了消费者对物流公司的满意度。


  3.5 加强售后服务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大多数买方与卖方是无法见面的。以淘宝网为例,个人要想在淘宝网上卖货,只需两步:一是注册用户通过实名认证;二是下载相关支付软件。如果想免费开店,就上传十种不同的商品。由于人人都可以在网上开店,而网店又是随时可以关闭的。所以买卖双方在交易完成后,一般是不会再联系了,这就产生了几乎没有售后服务的问题。尤其是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或买方要求售后服务时,消费者更是无从下手。因此,很多人拒绝网上购物或者避免买一些实用性较强的商品。


  在物联网的环境下,每个产品都有自己的身份证,上面记录着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商等属性信息,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前读到商品的确切唯一的信息,在权力范围内如需售后服务,可以直接向厂家要求。同时,厂商也可以通过读取商品上的信息来辨别商品是否为该厂生产,以此来决定是否要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双方权责的明确,有利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和谐相处,大大地提高了电子商务售后服务水平。

  4、结束语


  物联网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是毋庸置疑的,通过对物联网如何解决C2C电子商务中的五个问题的详细分析,得出物联网可以大力促进C2C电子商务的发展的结论。然而,我国物联网的相关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项目的应用还只是试点,并没有得到广泛推广。总之,发展物联网不仅是我国当前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